Java设计对象的六个原则介绍
Java设计对象的六个原则介绍
单一职责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的定义是,就一个类别而言,应该只有一个原因导致他改变。也就是说,一个类别应该只负责一件事。如果一个类别负责方法M1和方法M2,当M1方法发生变化时,我们需要修改这种M1方法,但此时可能会导致M2方法无法工作。这不是我们所期望的,但是因为这种设计很可能发生。所以这个时候需要把M1和M2分成两类。让每个类别只关注自己的方法。
开闭原则
开闭原则和单一职责原则一样,是非常基础和常识的原则。开闭原则的定义是软件中的对象(类别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对扩展开放,但修改应该关闭。
当需求发生变化时,我们需要修改代码。此时,我们应该尽较大努力扩展原始代码,而不是修改原始代码,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问题。
这个标准和单一职责原则一样,是一个大家都这么认为但没有规定具体怎么做的原则。
里氏替换原则
里氏替换原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。他的定义。
若对于每种类型为T1的对象o1,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,当所有用T1定义的程序P被o1替换为o2时,程序P的行为并未改变,则类型T2为T1的子类型。
这么说有点复杂,其实有个简单的定义。
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都必须能够透明地使用子类的对象。
由于继承存在诸多缺点,里氏替换原则之所以如此要求,是因为它是一种重复使用代码的方法,但同时继承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封装。父亲的属性和方法对子类都是透明的,子类可以随意修改父亲的成员。因此,如果需求发生变化,子类在重写父亲的方法时,其他子类不能正常工作。因此,提出了里氏替换规则。
确保程序遵循里氏置换原则,可以要求我们的程序建立抽象,通过抽象建立标准,然后通过实现来扩展细节。这是熟悉的吗?是的,里氏置换原则和开闭原则往往是相互依存的。
依靠倒置原则
依赖性倒置原则是指一种特殊的解耦方式,使模块不应依赖于低级模块的实现细节,而应依赖性模块被颠倒。它也是一个难以理解的定义,它可以简单地说。
高层模块不应依赖于底层模块,两者都应依赖于抽象抽象,不应依赖于细节细节。
抽象是指Java中的界面或抽象类,两者都不能实例化。而且细节是实现类,即实现界面或继承抽象类。它可以被实例化。较别的模块是指调用端,较低级别的模块是具体的实现类。依赖性倒置原则是指模块之间的依赖性是通过抽象发生的,实现类之间没有直接的依赖性,其依赖性是通过界面实现的。它通常被称为面向接口编程。
接口隔离原理
界面隔离原则的定义是:
客户不应该依赖他不需要的界面。
换句话说,类别之间的依赖应该建立在较小的界面上。
迪米特的原则
迪米特原则也被称为较小知识原则,他的定义。
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较小的理解。
由于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系越紧密,耦合度越大,当一个类别发生变化时,对另一个类别的影响就越大,因此这也是我们所倡导的软件编程的一般原则:低耦合,高内聚。迪米特法则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定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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