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统一服务热线

400-6136-679

  • 玉溪恒企会计培训机构
  • 玉溪恒企会计培训机构
  • 玉溪恒企会计培训机构

专用发票跨月退回如何处理

    专用发票跨月退回如何处理?

  跨月的不能作废了,只能红冲.

 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,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.

专用发票跨月退回如何处理

  《申请单》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.

  经认证结果为"认证相符"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,一般纳税人在填报《申请单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.

  经认证结果为"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"、"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"的,一般纳税人在填报《申请单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.

  第十五条 《申请单》一式两联:联由购买方留存;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.

  《申请单》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.

尊重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:http://www.mxiao.cn/1226/new/172457/违者必究! 以上就是玉溪恒企会计培训机构 小编为您整理专用发票跨月退回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。

推荐课程 / RECOMMENDED COURSE

  • 财务主管晋升班

  • 会计实操课程培训

  • 税务师培训

  • 注册税务师培训课

  • 查看更多>>

定制专属于你的课程

10秒登记,定制专属于你的课程方案

填写下表,让专业老师根据你的性格爱好选择最适合你的。

版权所有:玉溪恒企会计培训机构

温馨提示: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!热线电话:400-6136-6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