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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是什么

  自营方式是一种经营方式,指的是建设单位自己组织施工队伍,自备建筑机械、材料,自己施工,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时,会计人员该如何写会计分录?


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

  建造生产经营用动产:

  购入工程物资:

  借:工程物资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  贷:银行存款等

  领用自产产品:

  借:在建工程

  贷:库存商品

  领用原材料等外购存货:

  借:在建工程

  贷:原材料

  建造完工:

  借:固定资产

  贷:在建工程

  建造不动产或非生产经营用动产:

  购入工程物资:

  借:工程物资(价税合计,进项税额不得抵扣)

  贷:银行存款等

  领用自产产品:

  借:在建工程

  贷:库存商品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
  领用原材料等外购存货:

  借:在建工程

  贷:原材料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  建造完工:

  借:固定资产

  贷:在建工程

什么是在建工程?

  “在建工程”科目核算企业基建、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。期末借方余额,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

  同样在“在建工程”科目核算的有: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、大修理费用、更新改造支出、房屋的装修费用等,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。

  需要注意的是,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,应在“管理费用”科目核算,不在“在建工程”科目核算。

  “在建工程”科目应当按照“建筑工程”、“待摊支出”、“安装工程”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。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,应在本科目设置“减值准备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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