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统一服务热线

400-6136-679

  • 芜湖会计培训学校
  • 芜湖会计培训学校
  • 芜湖会计培训学校

开具发票后货物退回怎样处理

       开具发票后货物退回怎样处理?开具发票后,如发生销售退回,通常有的两种处理方式:

  1.直接作废,即全部联次注明"作废"字样或加盖"作废"戳记作废;

  2.开具红字发票,增值税发票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,因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,处理方式有所不同.

开具发票后货物退回怎样处理

  一、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

 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,如发生销售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,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"作废"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.

 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,如发生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、销售部分退回、销售折让的,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"作废"字样后重新开具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.

 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,可以在所对应的蓝色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.

  二、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

  ---作废---

  直接作废: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,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作废处理;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.

  请注意,作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情形:

  (1)作废时间为销售方开票当月;

  (2)取得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;

  (3)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;

  (4)购买方未认证,或者认证结果未"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""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".

尊重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:http://www.mxiao.cn/160/new/172096/违者必究! 以上就是芜湖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开具发票后货物退回怎样处理的全部内容。

推荐课程 / RECOMMENDED COURSE

  • 财税实操培训班

  • 就业实战班

  • 会计实操培训班

  • 会计中级职称培训

  • 查看更多>>

定制专属于你的课程

10秒登记,定制专属于你的课程方案

填写下表,让专业老师根据你的性格爱好选择最适合你的。

版权所有:芜湖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温馨提示: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!热线电话:400-6136-679